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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谐医患关系要有制度保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1970-01-01  来源:健康生态场  作者:健康生态场  浏览次数:37

   生意社4月11日讯  

  
  随着我国医改的不断推进,医生的执业环境和患者就医环境有了明显改善。然而一些严重医患纠纷事件不断提醒我们,改善医患关系仍是我们当前面临的重要任务。这不仅需要医患双方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更需要良好、规范的制度作保障。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充分调动医务工作者积极性,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建立和谐医患关系,规范医疗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固然重要,但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使之作为制度固定下来,让医生安心诊治、患者放心看病,即使产生医疗事故和纠纷,也有相应调节机制让双方平心静气地解决问题。
 
  改善医疗人员工作环境和患者就医环境,最主要的是要平衡医疗资源,改变医疗人才、医疗资源过分集中于大城市大医院的现象;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体系建设,并使基层医疗服务体系真正发挥为大医院分流的作用。要改变“以药养医”、医生从患者身上创收等现象,同样离不开制度建设,既要明确医疗卫生的公益事业性质,又要让医疗行业真正与市场竞争接轨。
 
  针对频发的医疗纠纷,要尽快普及第三方调解机制。传统卫生部门的行政调解,往往被打上“官医一家”的烙印,而第三方调解的独立性,则可得到医院与患者双方的认可。如海南省建立的医调委,就是由省综治办牵头,联合卫生、司法、公安、财政等10个厅局创建,独立运作,不隶属于政府机构。医调委中由医学、法律、保险、心理咨询等不同领域专家共同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为调解提供了强大的科学技术支持。
 
  同时,医疗活动具高风险性,医疗责任保险作为一种专家责任保险,在欧美国家广泛使用。但由于我国占主导地位的公立医院抗风险意识较弱,医疗机构不愿购买,加上理赔金额低、免赔项目多等问题,影响了医院投保积极性,造成医疗事故一旦涉及赔偿问题时容易产生冲突。因此,在进一步深化医改的过程中,还须建立完善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分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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