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QQ:405738405  |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警示平台 » 正文

西安首例非法行医案宣判 三名“黑医生”获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1970-01-01  来源:西安晚报  作者:wang  浏览次数:133
核心提示:记者从莲湖区卫生局获悉,曾报道过的一名非法行医者与另外两名被移交司法机关的“黑医生”,近日被莲湖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西安市卫生监督所负责人表示,这是西安市首个因非法行医罪被判刑的案例。

        非法行医 屡不听劝
 
  今年3月14日,以《非法行医者被“请”进警局》为题,报道了西郊工农村一被取缔多次的黑诊所医生再次非法接诊时,被执法人员抓了个正着,成为西安首个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的非法行医者一事。
 
  这次被判刑的3名非法行医者都无正当职业,均多次从事非法行医活动,且屡教不改,对卫生行政处罚置若罔闻。
 
  被告人王国军,高中文化,河南扶沟县人,暂住莲湖区土门工农村村委会办公室门面房,今年3月14日因涉嫌非法行医罪被公安莲湖分局刑事拘留,3月27日被依法逮捕。其以伪造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假冒医生身份进行行医活动,虽被多次取缔,但仍继续在原址上从事非法行医活动。
 
  被告人郭素超,中专文化,河南嵩县人,暂住红庙坡东村46号,农民。其擅自开设“健民中西医诊所”,从事非法诊疗活动。从去年11月4日起,卫生执法部门先后3次责令其停止非法行医活动,并予以20元的行政处罚,但其屡教不改,拒不配合。
 
  被告人李金荣,中专文化,农民。因涉嫌非法行医,于今年3月27日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4月14日批准逮捕。
 
  被判半年 这回栽了
 
  面对司法机关的大量举证,3名被告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6条的规定,3名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行医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对于法院的判决,3名被告均未上诉。
 
  6月23日,我市各级卫生监督部门相继开始了新一轮打击黑诊所及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打非专项行动除了有卫生、药监、计生、监察等部门参与外,公安机关开始全面介入。
 
  黑诊所“躲猫猫”困局有望破解
 
  新城区卫生监督部门一执法人员说,以前在查处黑诊所的过程中,执法部门曾遭遇到很多尴尬,执法人员前脚走、黑诊所后脚开的情况时有发生,取缔难度非常大。
 
  现在,多部门联合执法打击非法行医实现了无缝监管、衔接得当,黑诊所、“黑医生”与执法部门“躲猫猫”的困局也有望破解。以后,卫生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黑诊所的执法打击力度,凡被取缔两次以上的非法行医者,都将向公安机关移交。莲湖区卫生局一负责人表示,对非法行医者给予刑事处罚,可以极大地打击黑诊所从业者的嚣张气焰,也增加了非法行医者的违法成本和代价。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