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QQ:405738405  |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城市分站 » 医疗信息 » 正文

利津县卫生局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全县医疗保障水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18  浏览次数:435
核心提示:  县卫生局深入落实全县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改善民生、促进和谐,大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确保卫生系统民生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县卫生局深入落实全县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改善民生、促进和谐,大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确保卫生系统民生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县委、县政府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列为2012年度着力办好的十件民生实事之一。主要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60元,大额医药费财政补助增加到每人每年5元;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人均经费标准不低于25元;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以上各项工作概算投资1亿1410万元。为切实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县卫生局结合部门职能,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最大限度让广大群众享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丰硕成果。

  县卫生局局长高泽璞说,一是继续抓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逐步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2012年实现农村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严格实行基本药物省级集中公开招标采购、统一定价、统一配送。二是继续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新农合覆盖率稳定在99%以上,人均筹资额达到320元。完善门诊慢性病管理制度,10月份组织开展2012年度门诊慢性病鉴定工作。三是进一步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继续按照人均不低于25元的标准为辖区内居民免费提供10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2年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率达到80%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查体率达到80%以上。继续实施农村育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费补服叶酸项目。落实农村孕产妇人均500元的住院分娩补助政策。

  县卫生局大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按照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试点县要求,围绕体现公益性和调动积极性两大目标,以县中心医院为试点进行公立医院改革,完成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研究制定与公立医院改革相配套的工作方案。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我县公立医院改革任务按时完成。

  同时,县卫生局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2012年重点加强城乡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建设,进一步改善居民就医环境,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