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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胸验肺”事件相关单位和人员受处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1970-01-01  来源:新华网  作者:wang  浏览次数:38
核心提示:河南省卫生厅向本报通报,目前已对“开胸验肺”事件中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河南省卫生厅决定,给予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新密市卫生防疫站等单位通报批评;撤销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樊梅芳、王晓光、牛心华等3人尘肺病诊断资格证书。责成郑州市卫生局追究郑州市职防所主管业务领导责任。建议新密市委、市政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该市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及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给予新密市卫生局副局长、卫生防疫站站长、卫生监督所所长耿爱萍撤职处分。
 
  通报说,对于备受社会广泛关注的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徐光春、省长郭庚茂、副省长宋璇涛分别作出批示。河南省卫生厅立即成立了以刘学周厅长为组长的调查处置领导小组,刘学周厅长要求厅机关有关处室、有关部门和郑州市卫生局迅速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做好病人诊断救治及善后工作,依法追究有关部门、有关人员责任,并委派黄红霞副厅长深入用人单位监督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到张海超家慰问看望,了解诉求。
 
  同时,责成省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深入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密市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调查取证,积极组织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本报北京7月28日电 (记者白剑峰)针对媒体报道的河南农民工张海超尘肺病诊断事件,卫生部领导高度重视,并责成卫生部相关司局和中国疾控中心权威专家组成联合督查调研组赴河南对该事件进行督查调研,指导地方卫生部门开展工作。
 
  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职业病防治机构要牢固树立为劳动者服务的意识,以人为本,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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