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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出台3项法规保护一湖一山一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22  浏览次数:57
核心提示: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在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为一个湖(普者黑)、一座山(老君山)、一棵草(三七)立法,开创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在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为一个湖(普者黑)、一座山(老君山)、一棵草(三七)立法,开创了全国先河。

  丘北普者黑国家湿地公园拥有国内罕见的高原喀斯特峰林、峰丛以及众多天然湖泊,集山青、水秀、石美、峡幽、洞奥、瀑奇“六胜”和多姿多彩的民族风情于一体。本着“保护第一、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县里大力实施水体净化、沿湖绿化、河道疏浚、退耕还湖等工程,在景区周边实施万亩荷花、万亩葡萄、千亩桃园和千亩樱桃园生态观光农业项目。景区被列为云南省旅游循环经济试点后,文山州制定了《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普者黑景区保护条例》,于2007年3月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为景区的管理和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如今,普者黑水质稳定达国家三类水质标准,大批候鸟飞抵普者黑湿地公园,目前已发现鸟类142种。

  文山市老君山自然保护区2003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344406亩。老君山自然保护区是文山的西部大屏障,发挥着防风固沙、生态气候调节和涵养水源的主要生态功能,是文山州水源主要发源地之一。为此,文山州出台了《文山老君山保护区管理条例》,将老君山保护区管护工作以法规的形式进行规范,并从1999年起将每年12月30日确定为“老君山保护日”。同时,建立补偿机制,从州市两级地方财政收入中分别划拨1%和0.8%的资金,并从全市所有单位及居民住户中按每吨水加征0.05元的标准收取资源补偿费,专项用于保护区的管护。

  2009年颁布实施的《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三七发展条例》,开创了全国特色生物产业立法的先河。文山被誉为“中国三七之乡”。文山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三七产业发展工作,1992年就将三七列为全州支柱产业进行重点培育。近年来,文山州先后向国家申报的文山三七国家强制性标准、文山三七地理标志(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文山三七GAP基地认证、“文山三七”证明商标等均获得批准、认证和注册。2014年三七产值近1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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