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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18  浏览次数:310
核心提示:  11月11日,景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县人大主任杨永华主持会议。县人大副主任崔书毅、张振起、苏宪尧、句
 

  11月11日,景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县人大主任杨永华主持会议。县人大副主任崔书毅、张振起、苏宪尧、句曙光,县人大党组成员张翠兰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吴相飞,县检察院检察长金涛、县法院院长李文涛列席会议。

  会议先后讨论通过了景县县乡选举委员会和县直选举委员会名单,关于景县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景县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听取和审议了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全年执法情况的报告。


  就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杨永华指出,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是全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推动我县民主法制建设的一次重要实践,要充分认识这次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既充分发扬民主,又严格依法办事。要强化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大局意识、民主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调查研究,科学分析,妥善处置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就做好政法工作,杨永华指出,今年以来,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四个部门紧紧围绕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肩负的职责,做了大量扎实有效地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的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维护了社会和谐安定。就进一步做好明年工作,杨永华要求,要按照“法治景县”建设的要求,加强政法系统的各项工作。同时严格按照上级的部署和安排,扎实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加强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司法效能,增强司法公信力。要落实案件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办理的案件经得起检验。要发挥各自职能,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要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使政法队伍在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下,服务好人民群众,化解好社会矛盾,维护好经济社会发展。

 


  县人大领导崔书毅、张振起、苏宪尧、句曙光、张翠兰就推进各项工作提出好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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