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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城县在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人才流动机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25  浏览次数:265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医疗卫生队伍的竞争、激励机制,赤城县卫计局在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人才流动机制。一是县直
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医疗卫生队伍的竞争、激励机制,赤城县卫计局在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人才流动机制。一是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的后备中层干部,拟任县直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干部的,必须有一至两年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任职或挂职经历。二是乡镇卫生院院长在同一卫生院连续聘任期原则上不得超过二届。超过二届的,原则上必须交流任职或解聘。三是乡镇卫生院取得执业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接受县以上卫生计生部门组织的三个月以上业务培训,或到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参加进修学习六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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