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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法院依法执行治“老赖”讨回“辛苦钱”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12  浏览次数:303
核心提示:操心费神、跑腿受累全都无所谓,可是力出了,“辛苦钱”却迟迟拿不回来,这让一笔行纪合同的受托人魏某烦闷不已。这件烦心事,还

操心费神、跑腿受累全都无所谓,可是力出了,“辛苦钱”却迟迟拿不回来,这让一笔行纪合同的受托人魏某烦闷不已。这件烦心事,还要从2012年开始说起。

2012 年初,宋某二人拖欠魏某收购某矿水渣的委托费。时至2015年6 月,二被告仍未履行调解书的义务。无奈之下,魏某向承德县人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法官克服各种困难找到二被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劝说,二被执行人却以无经济来源为由,一直未履行欠款。

该院执行局长马晓辉与“老赖”交手多年,指令副局长徐宝生亲自办理此案。徐法官“早晚堵、饭点访”,终于在今年9 月将被执行人之一找到并带回法院,对其耐心释法明理,说明法律问题严肃性。这次被执行人于当日履行了4万元,尚欠5 万余元,并信誓旦旦称如果到期未能还款自愿承担拘留、罚款等责任。

新的还款期限又到了,二被执行人再次百般推脱,法院传唤不到,电话不接,徐宝生等人又多次去高寺台找被执行人,于11 月将被执行人之一宋某强制带到法院,做笔录后,宋某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因此,人民法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15 天、罚款5000 元的强制措施。宋某家属感觉到法院这次是“动真格的了”,于次日代其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并交纳了罚款和宋某亲笔所写的悔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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