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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提高参保人医疗保险待遇 增加大病补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1970-01-01  来源:新华网  作者:wang  浏览次数:43
核心提示:为有效解决参保人因病致贫等实际困难,承德市日前出台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医疗保险待遇。截至8月底,该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5.2万人,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4万人。市本级累计收缴各项基金9.3亿元,为278万人次支付医保金5.4亿元。

     为有效解决参保人因病致贫等实际困难,承德市日前出台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医疗保险待遇。截至8月底,该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5.2万人,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4万人。市本级累计收缴各项基金9.3亿元,为278万人次支付医保金5.4亿元。

     建立健全城镇职工医疗补助制度,对因重病自付费用超过本市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上部分进行补助,切实减轻参保职工因患大病医疗费用过重的负担。将急性脑出血、心肌梗死、消化道溃疡穿孔、猝死、消化道出血的住院前急诊抢救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扩大门诊慢性病补助范围。将甲状腺功能减退、系统性红斑狼疮纳入慢性病病种。甲状腺功能减退的患者每年可获500元补助,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每年可获700元补助。扩大门诊特殊病范围。将临床确诊为丙型肝炎的患者,纳入特殊门诊管理,实行定药品(包括药价)、定检查、定化验,参保职工先行垫付费用,定期到医保中心手工结算,在住院期间不能重复享受特殊门诊。此外,该市还进一步简化参保手续,提高了生育保险定额补助标准,规定女职工因生育引起并发症及与生育有关的费用,在生育保险基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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