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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无驻店药剂员资格不得从事药品销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1970-01-01  来源:医药网  作者:唐汉企业商城  浏览次数:24

    河北省驻店药剂员培训工作9日在石家庄启动,今年年底前,河北省各设区市市区内所有药店直接从事药品销售的人员必须取得驻店药剂员资格,无资格者将不得从事药品销售。
 
  目前,越来越多的群众对感冒等常见病及身体不适选择自我药疗,“小病上药店”已经成为不少人的习惯。河北省食药监局副局长王金龙说,部分药店销售人员缺乏药学专业基础知识和临床药学知识,已经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购药需求。
 
  此次启动的驻店药剂员培训将对药店药品销售人员进行药品法律法规、药学专业基础知识、处方调剂、常见病的自我药疗、中成药的合理选用等临床药学知识培训,使他们能为群众提供专业的购药咨询和指导,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据介绍,加强驻店药剂员配备管理是落实河北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举措之一,河北省要求,2011年底前,全省所有药品零售企业直接从事药品销售的人员必须取得驻店药剂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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