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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鼓励有资质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农合业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1970-01-01  来源:健康生态场  作者:健康生态场  浏览次数:78

    生意社2月27日讯   
  
  卫生部今日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农合工作进展情况。卫生部农村卫生司司长杨青表示,鼓励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农合业务,推动形成多重补充医疗保险机制,分担重特大疾病高额医疗费用。
 
  杨青回应记者关于“是否已经试点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农合业务”时表示,第一,我们鼓励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新农合业务。第二,今年开始要在部分地区探索新农合基金,拿出一小部分钱来,比如3块钱,作为大病的补充医疗保险,目的是抵御大病风险,有一些地方已经在试点,比如西藏,拿出了10块钱买重大疾病的商业保险。
 
  杨青在提及2012年新农合工作要点时也表示,要积极探索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试点工作。扩大试点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探索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推动形成多重补充医疗保险机制,分担重特大疾病高额医疗费用。(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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