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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拟定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助理全科医生培养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1970-01-01  来源:健康生态场  作者:健康生态场  浏览次数:60

 生意社3月2日讯 
  
  记者1日从卫生部获悉,为做好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助理全科医生培养工作,卫生部组织专家拟定了《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助理全科医生培养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助理全科医生的培养对象为临床医学专业三年制专科毕业生,已经或将要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的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养年限为2年(共104周)。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培训任务者,允许申请延长培训1年。
 
  征求意见稿规定,培训过程必须在国家认定的全科医生培养基地中完成,培养基地由临床培训基地(原则上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基层实践基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全科医学理论基地(高等医学院校)共同组成。培训内容由三部分组成,即临床培训、基层实践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践、全科医学基本理论及职业理念与综合素质课程培训。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学员在2年培训结束时,符合有关条件者,应参加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培训综合考核。考试内容包括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完成全程培训,各项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并且通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者,方可颁发由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
 
  据了解,意见收集截至3月6日。公众可将意见反馈至卫生部科教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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